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面向全社会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资格审查、...
来源: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3-29 16:18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简章》的程序,现将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和考试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笔试准考证发放
(一)资格审查范围:
网上报名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入闱资格审查人员详见附件《莎车县面向全社会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未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已通过报名邮箱答复原因)。现场报名人员可凭报名缴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7年3月30日至3月31日(每天上午北京时间10:00-14:00,下午北京时间15:30-19: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建设路2号)
(四)资格审查内容
网上报名人员须持报名表、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政审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备案表》和4张二寸同底免冠照片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网上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需缴纳15元报名费和40元面试费。
网上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凡查实有关信息材料虚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1日(星期六)北京时间10:00
2、笔试地点:莎车县技工学校二号楼(人社局旁)
(二)笔试科目
主要测试报考者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统一使用汉语答题。
(三)对下列人员给予笔试加分政策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10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3、服役期间曾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伍军人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人员,不予加分。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加分1次。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四)笔试成绩及面试入闱的确定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可入闱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可在莎车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17年4月2日(星期日)北京时间10:00
2、面试地点:莎车县技工学校二号楼(人社局旁)
面试不再发放面试通知单,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在候考室当场缴纳面试费40元,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等凭证材料。
(二)面试科目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考生可在莎车县人民政府网查询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入闱体检情况、体检时间、体检分组、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四、体检
(一)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17年4月4日—4月5日(星期二、星期三)上午北京时间8:00,集中点名,每名考生于体检当天向人民医院缴纳体检费。体检正式开始后未到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地点:莎车县人民医院城南分院体检中心。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公开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及拟聘用工作
考生须在体检结束后将《政审表》及档案(密封件)交至莎车县人社局档案室,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政审表及档案对考生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审核。
根据体检、政审及公示情况,将公示无异议人员提交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参加公安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期每三年续签一次。
附件:莎车县面向全社会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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