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通知
来源:莎车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12-16 16:32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拨付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老旧小区改造 资金的通知
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综【2020】18号)、《关于将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喀地财综〔2020〕22号)文件精神,现拨付你单位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605万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该项资金使用时支出列入“2210108 老旧小区改造”科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2. 该项资金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按照直达资金的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保持转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不得更改资金用途,加快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3. 请按照《关于喀什地区全面贯彻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喀党办发﹝2018﹞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4. 请按照直达资金和预算信息公开的规定做好公开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莎车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件:2.莎车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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