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访人,请您在写下信访件的同时注意一下事项:
受理范围
1、群众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2、群众对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公用事业、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群众对政府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纪律以及工作质量、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和投诉;
4、受理群众对政策、政务信息咨询及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有关问题。
不受理范围
1、非我县行政管辖权范围内的事项;
2、涉及属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范畴的以及军队、武警管辖的事项;
3、涉及110、119、120等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紧急救助事项;
4、涉及已进入诉讼程序、仲裁程序、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的事项;
5、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6、广告投放、业务推广等商业信息;
7、申请提供用于学术研究或论文写作的数据信息,且该数据信息非现成存在,需要部门工作人员大量时间精力整理生成的信息;
8、重复反映且已有处理结果的事项;
9、对于涉及市场行为、商业纠纷等经济活动的问题,建议民众通过市场调节、协商谈判或法律途径解决;
10、涉及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事项,包括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11、反映的内容不具体,无法办理和答复的事项。
12、来人来访。
注意事项
1、写信人必须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写信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2、在提交诉求时,只能提交一个问题,便于问题及时解决以及对信件管理和监督;
3、在具体内容中,应写明投诉事件发生发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和当事人(包括被投诉方)。最后表明您的投诉要点和要求。
4、写信人发信后,请尽量耐心等待,避免一信多投。
5、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法律法规。
6、不允许发表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
用户若散布和传播反动、淫秽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