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什地区莎车县新增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工作公告
来源:莎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0-07-13 12:47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喀什地区莎车县新增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开展
竞争性配置工作公告
根据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确认要求,为规范光伏项目管理,优化新能源投资建设环境,完善市场资源配置方式,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优选投资主体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新能源消纳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0〕225 号)文件精神,莎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现委托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喀什地区莎车县新增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为确保该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有序开展,确定有资质、有实力的业主单位投资项目建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莎车县20兆瓦地面集中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20兆瓦地面集中式光伏并网发电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莎车县
二、优选范围
具备较强的技术、资金实力,具有光伏发电建设业绩和运营管理经验,推动产业发展、行业技术进步和发电成本较低的优秀新能源开发企业。
三、项目配置优选条件
(一)企业经营条件
1.投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
2.投资企业提供项目申请文件,企业资信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3.投资企业须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信用中国网站的企业信用报告,及近三年财务报表(告)或审计报告;
4.投资企业出具申报项目资金证明(企业银行账户余额单、银行保函、企业承诺1年内不得转移余额等证明材料),资本金额度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的20%;
5.存在擅自变更投资主体、转让倒卖前期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争性配置。
(二)企业业绩
1.疆内投资建设或运行管理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优先(需提交核准或备案文件,资产权属证明文件);
2.带动招商引资,在喀什地区落地产业项目的企业优先;
3.对口援喀相关省属国有企业优先;
4.对新能源产业发展、带动科技示范作用,能够为新能源行业提供规划设计、建造、运行等全产业链服务的企业优先;
5.支持投资当地脱贫攻坚,履行社会义务的企业优先;
6.具备并网消纳条件的企业优先。
(三)技术方案及综合效益
1.项目技术方案:光伏项目优先选用国家领跑者计划先进技术产品的企业优先,其中:多晶硅电池组件光电转换率应达到17%以上,单晶硅电池组件光电转换率应达到17.8%以上。
2.项目集约节约用地的企业优先。
3.管理部门意见:出具按时缴纳社保(含工伤、失业、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动仲裁无纠纷、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资质等级和考核评定优秀企业等相关证明材料。
4.出具项目建设时序承诺书:开工时间早、建设周期短、年内能够建成投产并网运行的企业优先。
四、竞争性配置工作流程
1.组织申报:投资企业于2020年7月17日前,向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送申请材料:①项目申请文件;②企业资信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企业信用报告、近三年财务报表(告)或审计报告;④企业银行账户余额单、银行保函、企业承诺1年内不得转移余额等证明材料;⑤企业业绩;⑥项目技术方案;⑦相关管理部门意见;⑧承诺函(报送资料真实性承诺函、资本金落实到位承诺函、项目建设时序承诺函(按照2020年12月31日建成并网进行倒排)、项目履约承诺函(履约失信自愿接受地区调整建设计划)。
2.竞争性配置时间和地点:2020年7月17日11: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莎车县综合办公楼二楼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会议室。
3.评审优选:莎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坚持竞争配置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委托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对申报企业进行优选,并聘请公证和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结果公示:相关单位专家根据项目竞争性配置优选条件对申报企业进行打分,分高者推荐入选,选取2家分高者排名公示,入选企业名单公示期为3天。
5.上报备案: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经莎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根据公示结果确定项目投资业主,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上报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
莎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8196820010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18009981838
地址:新疆喀什市栏杆路西苑小区一段2层1-6号
莎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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