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报告
来源:莎车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04-27 15:52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一是起草情况。县人社局、商工局、住建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等5个部门先后起草了《莎车县使用援疆资金促进创业就业管理办法》《莎车县产业发展促进就业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莎车县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莎车县农业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莎车县建筑市场“黑名单”实施细则》《关于调整莎车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共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审核情况。县司法局对以上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议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出具了审核意见,共提出修改意见31条,全部反馈起草部门修改,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三是印发情况。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莎车县产业发展促进就业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莎车县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莎车县农业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调整莎车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先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印发。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一是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关于在全地区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要求,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经过摸底梳理形成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政策性文件2件,分别是商工局1件、财政局1件、住建局1件、行政服务中心1件。经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继续有效1件;废止政策性文件1件、继续有效1件。二是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根据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在全地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我县现行有效的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决定废止(自然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2件政策性文件继续保留。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一是向上级备案情况。制发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向地区行署、县人大备案,无迟报漏报的情况,备案率达到100%,未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超越职权被纠错的情况。二是县本级备案情况。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均未以自己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无须备案。三是更新入库情况。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按期更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信息,实现了互通互联、信息共享,确保法制统一。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承办部门起草前期准备不足,征求意见方式单一,导致文件起草质量不高。
(二)部门法律顾问在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作用发挥不明显,有些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流于形式。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不到位。部分实施部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政策把握不准,清理、修改进度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高质量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管理。
(二)加强监督指导。司法局牵头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与监督指导,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适格、内容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防止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提高监督实效。
(三)建强法律顾问队伍。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持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有效防范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