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2024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报告
来源:莎车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08-12 13:43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莎车县行政复议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完整准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一、总体情况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在自治区、地区和县委的关心支持下,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目前,县司法局内设机构新增设了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解决行政复议专项编制1人,调入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1人,增至2人常态办案,设立复议接待窗口,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主任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加强了复议机构职能建设,并依托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和“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同步办案,规范案件审理。
(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量增质升。一是案件数量增长较快。2024年以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4起,依法受理59起,比2023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起,依法受理29起,分别增长了124%、103%。二是办案质量不断提升。受理的59起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9起,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年内审理结案48起,其中驳回3起,维持22起,撤销12起,案中调解和解9起,确认违法2起。全年通过行政复议纠错14起,纠错率29%。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畅通行政复议主渠道。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明显增加,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及受案类型呈现多元化。74起行政复议申请中,通过当场递交申请62起,“掌上复议”申请2起,邮寄10起。受理案件领域及类型呈现多元化,主要集中在公安领域、自然资源领域、市场监管领域;按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土地管理、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投诉处理、工伤认定等,确保了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畅通。
(二)开展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坚持和解调解为先,将调解、和解工作机制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健全多元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发挥专业人才优势,通过释法说理明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2024年案前调解不再申请行政复议12起,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9起,持续预防和减少诉源的产生,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三)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在案件审理中,严格审查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执法程序及法律适用,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等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充分运用听取申请人意见、听证、咨询行政复议委员会意见、法律顾问意见等方式,论证裁量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化解公众感情和法律评价上存在的矛盾冲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达79%。对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8件,督促行政机关进行问题整改,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收到涉企复议申请18起,其中依法受理16起,案前调解1起,不予受理1起。一是通过审理火车西站园区10家招商企业不服补缴土地出让金案,依法撤销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行政行为,自然资源局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经报请地区自然资源局同意对这10家招商企业按照当期政策交纳土地出让金,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预计1745万元。二是经审理依法撤销县财政局对2家招投标公司作出的围标串标处理决定,挽回经济损失预计8000元。依法纠正了行政机关作出违法行政行为,有效维护了企业权益。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行政复议队伍“能力不足”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案件审理技能有待提高,如在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规则运用、文书说理等方面能力有待提升,影响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二是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对新领域、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经验不足,应对能力有待加强;三是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运用调解、和解等多元化方式化解争议的技巧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二)部分执法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释法说理不到位。部分单位执法态度生硬、方式简单,屡遭当事人投诉;对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未能认真听取、调查核实;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疑问解释不清、沟通不畅,导致矛盾在执法前端未能有效化解,进而引发复议、诉讼。
(三)发挥行政复议行政监督职能效果不明显,“一案规范一片”效果未彰显。部分被复议机关指出问题的执法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及时、不彻底。如自然资源局对10家招商企业收缴土地出让金案件被纠错后,解决企业的问题不及时,导致多家企业不服进行投诉,被国务院办公厅督办,没有达到“纠错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履职担当,高效运行行政复议委员会机制。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规程,确保案件审议、专家咨询等机制高效规范运行。定期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重大疑难案件和共性问题。
(二)加强学习培训,建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聚焦案件审理核心技能、新领域新业态法律法规、调解和解技巧等行政复议工作短板结合一月一案培训、行政审判讲堂、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提升办案能力,确保复议人员能够高质效审理案件,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深化“3+N”协同机制,压实监督整改责任。深化落实“3+N”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联合法院、检察院及相关重点执法部门开展同堂培训、案例研讨,共同剖析执法司法标准、证据规则、法律适用难点,推动标准统一、尺度一致。对发出的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跟踪督办、限期反馈,对重点领域或普遍性问题,共同研究制定化解方案,形成工作合力,力争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复议程序内,切实凸显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对整改不力、问题反复发生的单位进行通报或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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