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澄清防沙治沙项目不实信息的公示
来源:莎车县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2025-09-15 18:17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期,我单位接到多起咨询,反映有不明渠道以“缴纳保证金即可参与莎车县工程固沙项目、大有丝路杜仲菌草种植项目”等虚假信息,通过层层转包非法收取中介费、保证金,严重扰乱了我县防沙治沙工作秩序,损害了群众合法权益。为澄清事实,防范公众受骗,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不实信息的郑重澄清
经核查,(一)莎车县2025年工程固沙项目共计0.7万亩,主要开展草方格沙障建设,地点位于莎车县喀拉苏乡和巴格阿瓦提乡境内,采取补助形式按照2020元/亩全额发放给自愿参与治沙的群众,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名义费用;(二)大有丝路莎车县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杜仲种植基地项目(一期)共计4万亩,地点位于莎车县喀拉苏乡、艾力西湖镇和良种场境内,由大有丝路投资发展(新疆)有限公司独立负责实施,资金由企业全额独立出资,该公司已完成招投标,EPC总包牵头单位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不允许进行转包、分包,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以缴纳保证金、中介费等名义招募项目参与者。此类信息均为虚假宣传,其运作模式完全违背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和程序,涉嫌违法违规操作。
二、关于不实信息的警示提醒
经核查,当前流传的“缴纳保证金即可参与莎车县工程固沙项目、大有丝路杜仲菌草种植项目”等内容均为不实信息,任何以“政府推荐”、“内部关系”、“提前锁定项目”等名义要求缴纳保证金、报名费或其他费用的行为,与项目实际推进情况无关,也未获得我县任何政府部门批准。请各施工主体提高警惕,切勿轻信此类不实信息,避免因缴纳所谓“保证金”造成经济损失。若发现疑似诈骗行为,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我单位反馈。
三、法律责任警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非法收取费用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侵害他人名誉权或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或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县已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四、举报及咨询方式
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发布的项目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疑似虚假项目宣传或遭遇保证金诈骗,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县林草局电话:0998-8518723
县公安局报案电话:110
特此公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莎车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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