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莎车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第二次公告
来源:莎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9-10 12:43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拟定2025年10月11日(星期六)16:30-18:3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地点:莎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5会议室(沪新西路28号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
二、价格调整方案要点
(一)调整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优化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严格遵循"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垃圾分类处理原则,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环保理念。
(二)调整原则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977号)文件精神,以成本为基础制定合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按照生活垃圾产生者类型进行划分,区分居民用户、餐饮业用户、工商业用户、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成本审核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之规定,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按照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权责发生制等原则,核定莎车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成本为173.25元/吨,餐厨垃圾处理单位成本为547.81元/吨。
(四)听证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相关政策要求,根据周边县市收费标准,结合本地区群众收入水平及消费实际情况,现就调整莎车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拟定调价方案:
(一)居民生活垃圾拟调方案
结合莎车县实际情况,针对居民住宅用户,拟定以下4种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方案:
1.按人征收:每人每月4.65元;
2.按户征收:每户每月13.95元;
3.随水征收:每立方米1.45元;
4.按量征收:完善计量设施后,按每吨178.73元标准收取。
(二)餐饮业厨余垃圾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977号)文件精神,拟定以下3种调价方式:
1.按量征收:按每吨557.01元标准收取;
2.按面积征收:每平方米2.53元;
3.随水征收:每立方米5.12元。
(三)工商业用户一类
工商业用户一类主要指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商业用户,为引导商户减少垃圾产出,经综合考虑,拟定以下3种收费方案:
1.按量征收:按每吨268.1元标准收取;
2.按面积征收:每平方米0.26元;
3.随水征收:每立方米1.97元。
(四)工商业用户二类
工商业用户二类指除商业一类用户以外的工商业用户,主要为垃圾产生量较少的商业用户。经综合考虑,拟定以下2种收费方案:
1.按量征收:按每吨223.41元标准收取;
2.按面积征收:每平方米0.13元;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拟定以下3种收费方案:
1.按量征收:有独立垃圾船、配备标准垃圾桶的单位,按每吨178.73元的标准收取。
2.按人数征收:按2.33元/人·月的标准收取。按在职职工人数征收。
3.按面积征收。按每平方米0.13元/月的标准收取。
(六)装修垃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国办函〔2025〕57号)文件精神,装修垃圾处理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由垃圾产出单位与莎车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协商确定收费事宜。
(七)临时移动摊位垃圾
临时移动摊位垃圾主要涉及无固定或指定营业场所、无固定垃圾投放点,在县城内或小区内流动经营的临时摊位。收费标准为:餐饮类1元/摊·天,非餐饮类0.5元/摊·天。
(八)优惠政策
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生活负担,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救助、优抚优待相关政策精神,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等相关规定,拟定以下优惠政策:
经县民政部门认定并持有有效《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以及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发的有效优抚证件(如《残疾军人证》《烈士遗属优待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优待证》《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证》等)的优抚对象本人所在家庭,每月减免3立方米水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三、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员
根据《关于调整莎车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第一次公告》采取网上公开征集、自愿报名、随机抽取以及行业部门推荐、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等方式,确定了如下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员。
参会人员名单 类别 姓名 职 业 消费者 阿孜古丽·麦麦提 城北街道新风路社区居民(县级人大代表) 阿布都克尤木·阿布都克热木 民意物业公司负责人 古再丽努尔·艾合麦提 莎车县城西街道综合协调办干部 阿布来提·塔吾拉 莎车县安宁社区居民 阿布都热西提·阿布都热依木 叶尔羌街道城建办干部 贺向民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夏依达.阿布力米提 自由职业 阿迪力·扎依提 城中街道办协海尔巴格社区居民 艾尼瓦尔·拜克热 城西街道嘉和社区居民 迪力木拉提·吐尔孙 阿图什巴扎负责人 阿热孜古力·吐尔孙 城中街道办巴格麦力社区居民 李常 新疆彤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艾山江·吐尔孙 古勒巴格镇振兴社区居民 李刚 广视通专卖店负责人 阿布都热西提·阿布力孜 莎车县锅匠饭馆负责人 丁银凤 兴盛电器商行负责人 经营者 艾尼瓦尔江·买买提 莎车环卫绿化公司车队、垃圾中转站负责人 钱云鹏 莎车县海创公司副总经理 政协委员 张艳龙 莎车县政协委员,新疆明德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人大代表 阿孜古丽·麦麦提 城北街道新风路社区小组长、县级人大代表 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 符耀军 莎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干部 阿不都热西提·阿不都热合曼 莎车县城市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春雷 莎车县住建局房产股股长 罗杰 莎车县审计局三级主任科员 宋信树 莎车县财政局干部 艾则孜·阿布来提 公共法律服务股负责人 尼牙孜艾力江·托合提 国家税务总局莎车税务局一级主办 李勤勤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吐孙古丽·卖提库尔班 莎车镇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出纳 何王停 莎车县古勒巴格镇干部 专家学者 樊曼雨 上海锻炼青年律师 旁听人员 阿布力米提·麦合木提 吐尔孙阿布都热合曼西医诊所诊所负责人 阿依尼亚孜·萨迪克 帕提古丽吾麦尔诊所负责人 特此公告 莎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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