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期)
来源: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5-01-13 17:34 浏览次数:22 字体:【大 中 小】
一、莎车县几分爱早餐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位于莎车县城西街道办新城社区团结路顺安小区8号楼门面房13号的莎车县几分爱早餐店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2024X-J-SP30993);(编号:2024X-J-SP30992),以及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4X-J-SP30993);(NO:2024X-J-SP30992)。送达的检验报告载明,于2024年11月6日抽检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油条、油饼),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油条、油饼1项指标不合格,即当事人生产销售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油条、油饼)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了生产销售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24号)第一条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已将本案移送至莎车县公安局处理。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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