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9/02

16:02

来源: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5期)

来源: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5-09-02 16:0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涉及我辖区1家食品生产单位,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莎车态必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的紫苏植物饮料、菊苣植物饮料进行抽样检验。2025年6月20日,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紫苏植物饮料检验报告(编号为2025X-J-SP06426),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6月23日,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菊苣植物饮料检验报告(编号为2025X-J-SP06425),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菌落总数项目标准指标为n=5,c=2,m=102,M=104,计量单位为CFU/ml,菊苣植物饮料菌落总数项目实测值为3.5㗂;7.7㗂;6.4㗂;3.2㗂;6.3㗂,单项判定不合格。紫苏植物饮料菌落总数项目实测值为1.5㗃;6.4㗃;1.3㗃;2.9㗅;1.0㗃,单项判定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构成了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植物饮料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5元;2.没收不合格紫苏植物饮料195瓶(净含量250ml/瓶),菊苣植物饮料195瓶(净含量250ml/瓶);3.罚款50000元。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作者:
【打印本文】 【关闭】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