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报(2025年第11期)
来源: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5-07-26 19:48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涉及我辖区1家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单位,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莎车县刘霞水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8日,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要求,委托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莎车县刘霞水果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5年5月6日的1批次甜瓜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烯酰吗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该批次甜瓜的烯酰吗啉一项指标不合格,即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甜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甜瓜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理:免于行政处罚。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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