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来源: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5-12-09 19:04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21 | 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凡在莎车县城、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业、民用、公共建筑等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 收费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0-14号)第四条:配套费按新建、扩建工程总投资的3%收取,工程总投资按每平方米征收基数乘以总建设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征收基数由喀什地区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分别核定,报喀什地区行政公署批准后公布,并抄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 政府制定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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