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林业和草原局
来源:莎车县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2026-02-05 10:15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县林业和草原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估。
2、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草地管理,监督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执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处置;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自然遗迹、地质遗迹、古生物化石保护地、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申报材料的初审并按程序上报;负责全县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依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生态振兴相关工作。
9、监督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县林业和草原重特大案件的查处;负责林业和草原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和草原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监督管理县林业和草原县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县林业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地区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及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不予公开。
三、办公地址
莎车县体育路15号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998-8518723
六、负责人姓名
莎车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周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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