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莎车县2026年度医药机构准入定点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莎车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6-04-10 17:49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管理的通知(新医保发〔2024〕61号)、《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的通知》(喀地医保发〔2024〕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定了《莎车县2026年度医药机构准入定点工作计划》,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在2026年4月9日至4月19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邮箱:ksscxybj@126.com
2.联系电话:0998-85631160998-8567756
3.地址:莎车县城西街道办事处建设西路105号医保局三楼(定点协议管理股)
4.邮编:844700
莎车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9日
莎车县2026年度医药机构准入定点工作计划
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保障定点服务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管理的通知(新医保发〔2024〕61号)、《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的通知》(喀地医保发〔2024〕3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立足莎车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实际,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通过优化配置医保定点医药服务资源,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医保定点服务管理水平,确保医保资金持续稳步运行,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定点医药机构现状
1.定点医疗机构:截至2026年3月底,全县共有定点医疗机构52家(不含村卫生室),其中二级公立医疗机构4家,一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38家,一级及以下社会办医疗机构7家、诊所3家。
2.定点零售药店:截至2026年3月底,全县共有定点零售药店67家,其中: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35家、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10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2家。
三、医保基金收支情况
结合2024年、2025年全民参保情况,预计2026年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88.73万人(含职工5.63万人、城乡居民83.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预计2026年医保基金征收收入143759.37万元(含职工50360.03万元、城乡居民93399.34万元)。结合2024年、2025年实际支出情况,预计2026年全县基金支出126546.34万元(含职工41236.85万元、城乡居民85309.49万元)。全县医保基金运行平稳有序,收支状况符合“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管理原则。
四、2026年资源配置优化计划
根据医保基金支撑能力、人口分布、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资源,且县域内医疗机构实际运行床位总量不超过上年全国平均指标时,统筹兼顾医疗机构等级、性质、空间分布与群众就医需求,科学调控定点医药机构总量,优化资源配置结构。严格落实定点机构“有进有出、择优定点”动态管理机制,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医保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精准匹配,提升基金使用效益与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1.拟纳入住院类定点医疗机构。立足我县人口分布、医疗资源、交通便利及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等情况。按照2000米服务半径设置1-2的标准规范管理,适当填补空白区域覆盖原则,2026年度拟计划纳入1-2家住院类定点医疗机构。
2.拟纳入门诊类(含诊所)定点医疗机构。按照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和服务半径2000米范围要求,基于布局合理、便利群众原则。2026年度计划拟纳入1-2家诊所类定点医疗机构。
3.拟纳入普通定点零售药店。目前我县定点零售药店主要分布在城西街道核心区域(新城路、团结路、建设路、前进路)处于饱和状态,能够正常满足群众购药需求,以上核心区域暂不新增定点零售药店。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择优纳入”原则,逐步构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和服务半径800-1000米,积极引导核心区域医保药店向薄弱、空白、新开发等区域迁移,对完成迁移的且符合定点标准的药店,优先保留其定点资格。结合《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喀地医保发〔2024〕35号)要求,莎车镇、古勒巴格镇、城北街道办、城中街道办、城东街道办、叶尔羌街道办周边区域2026年度计划纳入6-7家。同时,补齐乡镇全覆盖,在阿瓦特镇、喀群乡原有1家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上再新增1家,其他乡镇均新增1-2家定点零售药店。
4.拟纳入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目前,我县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35家、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10家。按照规定,原则上,门诊统筹药店数量不超过县域内定点零售药店总量的30%,门诊慢特病药店数量不超过15%。2026年度暂不新增门诊统筹医保药店和门诊慢特病医保药店,采取存量调减、优化资源。
5.拟纳入“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目前,我县“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2家,按照我县人口规模、群众需求及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2026年度计划拟纳入2-3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优先从合规定点门诊慢特病药店中遴选,提升特药供应保障能力。
若出现全县居民或职工医保基金赤字、医保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医保基金结余可支付月数低于上级规定的最低标准等触及医保基金“安全线”的情形,除国家、自治区、地区、县人民政府另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全力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五、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统筹推进计划实施、意见征集、修订及评估。完善制度体系,明确资源配置标准、责任与流程。健全内外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多方监督,严肃追责违规行为。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资源配置规范有序推进。
本计划由莎车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文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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