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来源:莎车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6-03-18 12:29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莎车县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要依据 | 拟履行的程序 | 实施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 | 拟完成时间 (按季度填写) |
具体承办部门 |
| 1 | 莎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规划条例 |
1.前期研究和规划思路形成阶段。 2.《规划纲要(草案)》编制衔接阶段 3.《规划纲要(草案)》论证审议阶段 |
1.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规划条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依据,应当遵守和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经济社会活动,应当以发展规划为指导。 2.十五五总体规划对于深入分析发展环境和形势的变化,准确把握全县的阶段性特征,按照政府和市场的新定位;锐意改革、大胆创新。积极适应形势变化,主动满足各方面对规划的新期待,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3.十五五规划,注重用改革创新的方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在新理念、新路径、新政策、新举措上下功夫,突出预见性、超前性和对策性,使“十五五”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符合发展规划,更加反映群众意愿 | 第一季度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 | 上海市“十五五”对口支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1. 国家层面行政法规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口援疆“十五五”规划关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改善,完全契合该条例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界定,这是其纳入县级重大行政决策的核心依据。 2. 自治区层面规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县级以上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包含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专项规划,还要求政府确定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并动态调整。对口援疆规划作为新疆县域的关键专项规划,符合该规定要求,是纳入县级重大行政决策的地方执行依据。 3. 专项法律与政策文件 :一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作为支撑,对口援疆规划契合法律中缩小民族地区发展差距、保障民族地区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契合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等中央决策部署,援疆规划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也参照了国务院关于发展规划编制的相关意见,确保决策符合国家战略导向。 |
1. 公众参与: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布规划文本及说明,以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意见,涉及特定群体利益时还会与相关人民团体沟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后续梳理采纳合理建议完善草案。 2. 专家论证:邀请援疆相关的经济、民生、基建等领域专家,通过论证会、书面咨询等方式,对规划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开展论证,专家需出具署名的书面论证意见作为决策参考。 3. 风险评估:由承办单位或第三方机构,围绕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社会稳定、财政压力等风险点,通过舆情跟踪、重点走访等方式研判,形成含风险防范措施的评估报告,风险不可控时需调整规划直至风险可控。 4. 合法性审查: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对规划文本开展审查,重点核查决策权限、形成程序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章和国家援疆相关政策,未经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 5. 集体讨论决定:将规划文本及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材料,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集体讨论,会议如实记录不同意见,最终由政府主要领导结合讨论情况作出决策。 |
必要性 1. 保障政策落地精准对接。该规划纳入县级重大行政决策,能让县级政府精准承接国家及省市援疆战略,把上级政策和县域实际需求结合,避免援疆项目与县域发展脱节,如聚焦县域的产业短板、民生缺口谋划项目。 2. 筑牢县域稳定发展根基。可针对性解决县域在民生、产业等方面的问题,像提升当地教育医疗水平、培育特色产业,既能缩小与内地发展差距,又能增强民族凝聚力,为县域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支撑。 3. 避免资源浪费提升效能。通过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流程,引导援疆资源投向最急需的领域,如基础设施、生态治理等,杜绝盲目铺摊子,确保援疆资金、人才等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可行性 1. 政策与和实践基础扎实。对口援疆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经验,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政策支撑,同时县级政府在“十四五”援疆项目推进中,已形成成熟的项目管理、资金监管机制,可为“十五五”规划实施提供借鉴。 2. 多元保障条件充足。资金上依托援疆省市投入,还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人才方面,援疆省市人才派遣、培训机制能为县域输送专业人才;技术上,可引入援疆省市的先进技术助力特色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3. 多方协同机制完善。县级政府可通过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部门联动等程序,联动援疆指挥部、本地各部门,还能广泛吸纳群众和专家意见,凝聚各方合力,保障规划科学落地。 |
第一季度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3 | 《莎车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 1. 法律法规与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自治区关于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2. 上位规划与部署:《国家“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思路》、《喀什地区“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莎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县委、县政府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谋划“十五五”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 3. 现实迫切需要:为系统应对我县在防洪减灾、供水安全、水生态保护等领域面临的风险与挑战,科学谋划未来五年水安全工作的顶层设计、目标任务和重大布局,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
1.公众参与: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征求社会意见,书面征求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意见,针对重点区域和群体组织专题调研访谈。 2.专家论证:邀请水利工程、经济等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对规划成果进行咨询论证。 3.风险评估:对规划提出的目标指标、重大布局和关键措施可能带来的社会、经济、环境等风险进行综合评估。 4.合法性审查:规划报批稿形成后,提请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5.集体讨论决定: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按程序报县委审定。 |
必要性:本规划是指导我县“十五五”时期水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编制本规划是系统性提升我县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生态保护治理能力的根本举措,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底线、支撑“十五五”发展目标实现具有战略性、基础性意义。 可行性:① 上级有力指导: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已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向和技术大纲。② 技术支撑可靠:依托高水平技术团队承担编制任务。③ 组织保障到位:成立由水利建设与水土保持股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 |
第四季度 | 水利局 |
| 4 | 《喀什地区莎车县地下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2025年修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条,《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七条,《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第五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 1.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喀什地区莎车县地下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 2.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3.报地区水利局进行技术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4.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实施; 5.报地区水利局备案。 |
一、必要性 1.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生态安全。具有战略资源属性,地下水是重要的饮用水源和战略储备资源,其状况直接关系到城乡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农业灌溉)和生态安全(如维持河流基流、湿地生存)。 具有风险不可逆性,超采可能引发的地面沉降等问题具有长期性和难以逆转性。污染修复成本极高、周期极长。决策失误后果严重,影响代际公平。 2. 回应法治与治理现代化要求。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科学编制规划并严格执行。将其纳入重大决策,是履行法定职责、将原则规定转化为刚性制度的必然要求。能提升治理公信力,通过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能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提升社会认同与执行合力。 二、可行性 1. 法律与政策依据充分。有上位法支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决策,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为规划内容提供了实体法基础。 政策导向明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和“四水四定”原则(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为将水资源约束性规划提升到决策核心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语境。 2. 社会共识逐步形成。公众对饮用水安全、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对科学、审慎决策水资源的期待增强。这为推行该制度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
第四季度 | 水利局 |
| 5 | 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 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由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 | 规划旨在构建环境保护战略布局,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措施,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 第四季度 |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莎车县分局 |
| 注:实施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可另附页进行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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