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3月至7月行政处罚案例公示
来源:莎车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8-12 11:53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莎车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3月至7月行政处罚案例公示 | ||||||
| 序号 | 违法单位 | 基本情况 | 法律依据 | 处罚日期 | 处罚金额 | 是否 已办结 |
| 1 | 莎车 县达木斯乡 某页岩矿 |
2026 年 4 月 24 日,莎车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莎车县达木斯乡某页岩矿执法检查时发现:1、建设单位安排人员在+1965m 平台进行铲装作业,且安全设施设计中未设置排土场,企业在修基建道路时在矿区内私自排土,未按照地区应急管理局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2、+1965m 平台现场台阶高度超过 10 米,且工作面形成伞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根据《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和附件 2 中综合安全管理第 1 项三同时管理第10条之规定,对莎车县达木斯乡某页岩矿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人民币100000 元(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处人民币 20000(贰万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根据《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试行)》附件 2 中第 2 项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第 4 条之规定,对莎车县达木斯乡某页岩矿处人民币 30000 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6年7月20日 | 合并处罚人民币 150000元(拾伍万元整) | 否 |
| 2 | 莎车某塑业有限公司 | 2026年2月10日莎车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莎车某塑业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1.颗粒机传动装置无防护罩、两台挤出机多个传动装置无防护罩、颗粒机接线盒无防护罩,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未与新疆某智控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46项A档、58项A档的规定,对莎车某塑业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艾某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6年3月6日 | 合并处罚人民币 20000元(贰万元整) | 是 |
| 3 | 莎车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2026年4月10日,莎车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莎车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1.二期烟道、窑车观察口、脱硫塔观察口等3处有限空间未辨识、无警示标志;2.二期有限空间未建立台账,未明确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因素。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上述行为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37条B档 、第226条A档的规定,对莎车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处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公司主要负责人焦某处人民币5000(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公司副经理吴某处人民币5000(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6年5月12日 | 合并处罚人民币 40000元(肆万元整) | 是 |
| 4 | 新疆某木业有限公司 | 2026年5月20日,莎车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新疆某木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旋切机传动装置无防护罩,切割机防护罩缺失,厂区两台砂轮机无防护罩,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46条A档的规定,对新疆某木业有限公司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6年6月3日 | 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是 |
| 5 | 莎车县某食品有限公司 | 2026年5月20日,莎车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莎车县某食品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储油罐未辨识为有限空间,无有限空间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37条A档的规定,对莎车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6年6月4日 | 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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