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莎车县中心城区大排量摩托车实施夜间限行管理的通告
来源:莎车县公安局、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莎车县分局 发布日期:2026-06-19 19:01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持续整治城区大排量摩托车非法飙车、改装轰鸣“炸街”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降低夜间道路交通噪声污染,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保障辖区广大群众夜间正常休息权益,营造安静有序的人居出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莎车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及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际,莎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我县中心城区环城路合围区域内大排量摩托车实施夜间限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范围
发动机排量300CC及以上普通二轮摩托车。
执行紧急公务、应急救援任务的军警执勤、消防救援、应急抢险、医疗救护等特种摩托车,不适用本限行规定。车辆排量以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原厂铭牌标注参数为准。
二、限行管控时间
每日22:00至次日8:00。
三、限行管控区域
莎车县环城路合围范围内全部城区道路。
四、通行管理规定
限行时段内,禁止限行车辆在划定限行区域内行驶、临时停放及路面逗留。交管部门将同步强化路面巡查执法,严厉查处摩托车非法改装排气系统、车身部件,超速行驶、轰鸣炸街、追逐竞驶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五、违法处罚标准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时段、限行区域内违规通行的大排量摩托车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对非法改装车辆、飙车炸街、无证驾驶、超速竞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六、其他事项
违法举报:欢迎辖区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如发现摩托车炸街扰民、非法改装、追逐竞驶等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998-8512531,相关部门将及时核查处置。
出行提示:请广大摩托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管控要求,提前规划出行时间与通行路线,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驾驶、规范有序出行。
施行说明:本通告自2026年6月2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我县发布的摩托车通行管理相关规定,凡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莎车县公安局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莎车县分局
202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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