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叶尔羌河湿地公园、喀尔苏沙漠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通告
来源:莎车县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2026-09-21 16:23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开展叶尔羌河湿地公园、喀尔苏沙漠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叶尔羌河湿地公园、喀尔苏沙漠公园均位于莎车县行政区划内。本次登记区域涉及莎车县1个县。
二、登记单元预划
以叶尔羌河湿地公园、喀尔苏沙漠公园整合优化后范围界线为基础,分别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共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
三、工作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展登记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重点登记叶尔羌河湿地公园、喀尔苏沙漠公园范围、面积及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者职责履行(代理履行)主体及履行方式等权属状况,以及其他事项。登记单元所涉及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权利主体等,应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莎车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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