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注销莎国用(99)字第(45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作废2005(0479)号土地登记审批表的通告
来源:莎车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05-11 18:07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相关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各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近期我局收到迪***·麦麦提提交的申请,对以伊***·萨比尔、迪***·麦麦提名义办理的莎国用(99)字第(453)号土地使用证权属合法性提出异议。经我局全面核查、实地调查及询问核实,确认该土地使用证及对应2005(0479)号土地登记审批表存在违规违法情形。现将依法收回注销该土地使用证、作废该土地登记审批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回注销土地使用证相关信息
1.土地使用证编号:莎国用(99)字第(453)号。
2.收回注销原因:经核查确认,该土地使用证记载内容与该土地实际购买时间存在明显矛盾,且登记权利人迪***·麦麦提在提交的申请书中,明确认可该土地使用证登记办理程序不合规、权属登记依据不合法,不符合不动产登记法定要件与规范要求。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一条规定:“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土地使用证不具备合法权属效力,依法应予收缴、作废处置。
3.土地面积:310.89平方。
4.土地坐落:城中街道办和平社区。
5.登记权利人:伊***·萨比尔、迪***·麦麦提。
二、作废土地登记审批表相关信息
1.土地登记审批表编号:2005(0479)号。
2.作废原因:经核查,该审批表存在多项违规情形,具体包括审批人员签名系他人代签、审批时间及权利人姓名存在涂改痕迹、缺失土地登记申请书等必备材料,不符合土地登记审批相关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核查事实,依法应予作废处置。
三、通告期限
2026年5月11日—2026年6月11日
四、送达方式
本通告将通过莎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相关媒体等方式同步发布,同时在相关宗地范围内和所在社区张贴,视为依法送达。
五、异议及听证申请说明
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或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通告期内向莎车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材料或申请(邮寄地址:莎车县体育路15号莎车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998-8512524)。
通告期满,如未收到异议或未收到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莎车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办理莎国用(99)字第(45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注销、收缴作废手续,及2005(0479)号土地登记审批表作废手续。自手续办结之日起,莎国用(99)字第(45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不得作为土地权属、权利行使的合法凭证;2005(0479)号土地登记审批表不再作为土地登记相关审批依据。
同时,我局已将该宗土地相关事项纳入问题台账及黑名单管理,该老旧土地使用证已丧失办理转移、抵押、确权等相关业务的实际法律效力,对该宗地相关的其他申请事项,我局将依法不予受理、不予审批;对提供虚假材料、使用虚假土地使用证的行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莎车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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