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报(2025年第20期)
来源: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5-10-11 21:17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涉及我辖区1家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单位,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莎车刘氏鲜果批发商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07月11日,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要求,委托天津华测监测认证有限公司对莎车刘氏鲜果批发商行销售的香蕉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该批次香蕉共有2项指标不合格,即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进行处理,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免予处罚。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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