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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报(2025年第21期)

来源: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5-10-20 18: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涉及我辖区1家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单位,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莎车县全健果蔬汇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7月29日,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要求,委托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对莎车县全健果蔬汇销售的小白菜(普通白菜)、鸡蛋、豆芽3批次食用农产品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阿维菌素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小白菜和当事人经营佛苯尼考项目不符合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鸡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经营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25年第11号)要求的豆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构成了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情形符合《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第四项,参照《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理: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如下:要求当事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六十五条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规范经营行为,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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