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1-18 12:17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市场监督和知识产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指导莎车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续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推进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措施的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强制检定和比对工作。指导建立健全计量检定体系和节能减排等能源计量工作;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制定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17.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辖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组织开展药物滥用监测。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
20.按规定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药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21.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22.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23.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24.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25.指导乡镇(街道、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6.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者维权工作。
27.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围绕章程和工作规定开展工作。
2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不予公开。
三、办公地址
新疆喀什莎车县浦莎北路142号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7: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998-8522310
六、负责人姓名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杨春莲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依明江·艾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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