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财政局
来源:莎车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1-18 12:43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主要职能
1、莎车县财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
2、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行署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部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完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的建议。
(三)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研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财政绩效管理机制,组织开展财政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编制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决算;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落实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本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开展本县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地方国库资金缴拨使用;负责制定县级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管理全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拟定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管理国债资金,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政府外债,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审核、申报、转贷、签订贷款协定以及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
(八)参与拟定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本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各项财政扶贫资金。
(九)会同本县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会同本县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
(十一)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补充规定并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金财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不予公开。
三、办公地址
莎车县城南沪新西路28号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998-6610530(座机)
六、负责人姓名
莎车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蒋蓉
莎车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灿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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