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水利局
来源:莎车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3-01-18 17:30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地方性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重大水资源发展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含地下水、地表水、空中水),拟订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工作,拟定全县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展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发布水资源公报。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督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能源开发、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村镇供水水源管理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十)负责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乡镇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
(十一)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定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域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度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县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护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不予公开。
三、办公地址
莎车县智慧路2号院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998-8512403(座机)
六、负责人姓名
莎车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莎车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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