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1-19 18:30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组织实施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实施。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重大问题的建议。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六)拟订城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供水、供气和供热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检查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建立并维护农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一)依法对城市建设和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重要经济目标应急抢险抢修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组织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参与人民防空工程勘察、定址和项目申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建设与管理,参与审查城市地下空间规范和开发利用。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不予公开。
三、办公地址
莎车县新城路32号。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电话
0998-8563398(座机)
六、负责人姓名
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冉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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