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3/15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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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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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报告

来源:莎车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3-15 12:1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莎车县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18号令),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强化备案督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更好更快更有效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莎车县按照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动议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印发公开和备案等程序,规范开展各阶段工作。2022年,县水利局先后起草了《莎车县末级渠系水费收缴使用管理细则》《莎车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共2件,司法局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提出修改意见17条,全部修改到位,未修改的均说明了理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莎车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莎政办规〔20221号),并向地区行署报送备案,无迟报漏报的情况,报备及时率达100%。全年未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超越职权被地区行署纠错或撤销的情况。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莎车县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1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259)和喀什地区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遵循谁制定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2013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按时按质报送清理工作报告全县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对照法规依据逐件逐条进行清理,依法提出了清理意见其中建议废止的17件、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继续保留的16件、建议修改的2件。清理结果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17件、继续保留16件、修改2件。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文件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

2022年,莎车县对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共5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了经摸排梳理,均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章立制,工作程序不断规范

莎车县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监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先后制定下发了《莎车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莎车县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办法》和《莎车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目录》等3个制度性文件,充分发挥县政府办的领导职能、司法局的审核监管职能和部门乡镇的主体职能,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公示备案程序,全过程依法依规进行,严禁不具备制定主体资格的单位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二)严格审核,文件质量显著提高

莎车县本级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统一履行制定部门初审、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核、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行政负责人签发的审核签发程序,形成了三审一签工作机制,层层把关负责,从源头上杜绝了违法条款和问题文件的出台,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审核工作过程中,由县政府办公室总协调,负责转办督办,既抓质量又催进度,防止工作环节走形式、走过场,对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出具的意见高度重视,要求起草部门逐一修改、答复才能通过。司法局坚持严进严出把关,对送审文件制定依据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完备、文件是否具备可行性、操作性等一并审核,有效提高了审核质量。

(三)强化备案,法制统一得到有效维护

莎车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制基本健全,备案监督机制管用有效,实现了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县政府办公室主抓,司法局配合不断强化监督指导,通过严格文件制定过程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对制定主体的程序意识和合法意识。对存在有违法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督促起草单位及时纠错整改后重新送审。2022年,县政府办公室制发《莎车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莎政办规〔20221号)在法定期限内向地区行署进行了备案,实现了审查率、备案率两个100%。

三、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还有不够规范的现象,制定文件水平有待提高。

(二)部分行业单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主动性较差,起草文件草案前期准备不足,清理文件后期修改不积极。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的人员人才紧缺,业务能力普遍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规范,加强监督指导与考核,提高管理监督实效。

(二)加强业务培训。政府办牵头司法局举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专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与清理能力。

(三)加强监督指导。县司法局要向县人民政府、地区司法局多请示汇报,争取支持,统一标准不定期对各部门、乡镇开展业务指导,规范文件出台流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整体水平。

莎车县司法局

20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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