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水利局关于公布《莎车县地下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2025年修编)主要成果》的通知
来源:莎车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6-04-29 11:19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安全,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莎车县水利局组织编制了《莎车县地下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2025年修编)》(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已通过喀什地区水利局审查(喀地水审字〔2026〕1号),并经莎车县人民政府批复(莎政复〔2026〕22号)。现将《规划》主要成果内容予以公布。
一、规划背景
莎车县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与布古里沙漠之间,地下水资源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维系生态平衡的关键要素。近年来,随着工农业快速发展,地下水面临机井布局不合理、监测能力不足等问题。同时,莎车县还承担着重要防沙治沙任务,对地下微咸水资源科学利用提出更高要求。开展本次规划修编,对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范围与水平年
规划范围为莎车县行政区范围,总面积8956.69平方公里(其中平原区5792.89平方公里,含沙漠区1989.65平方公里)。现状基准年为2023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三、地下水资源状况
莎车县平原区多年平均地下水总补给量10.35亿立方米。其中,矿化度≤2g/L的淡水补给量8.14亿立方米,矿化度2-5g/L的微咸水补给量1.97亿立方米,矿化度>5g/L的咸水补给量0.24亿立方米。平原区现状年地下水可利用总量6.11亿立方米,其中淡水可开采量4.88亿立方米。
四、地下水功能区划
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主导功能,全县地下水功能区划分为:
开发区:3315.73平方公里,为分散式开发利用区;
保护区:3850.24平方公里,包括生态脆弱区、水源涵养区;
保留区:1790.72平方公里,包括不宜开采区、储备区、应急水源区。
五、地下水超采区划定
经分析,莎车县平原区属于非超采区。因此,不划定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
六、地下水利用管控目标
2030年、2035年地下水取水总量均控制在4.86亿立方米以内。规划实施机电井更新改造393眼、机井优化布局调整267眼、防沙治沙新建机井50眼。
七、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
现状地下水监测井12眼,规划新增26眼,确保监测井总数达到规范要求。在防沙治沙区域配套建设2眼监测井。完善井电双控系统,保障设备稳定运行。
八、规划实施
本规划是莎车县地下水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依据,各乡镇、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规划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莎车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九、其他事项
本通知即日起施行。具体数据及图件可前往莎车县水利局查阅。
莎车县水利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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