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教育局2025年10-12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来源:莎车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5-12-31 10:51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序号 | 县市 | 行政处罚案件案号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 |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莎车县 | 新教莎罚字〔2025〕002号 | 莎车县星星幼儿园 | 刘洋 | 教育局执法人员于9月18日上午10:30前往位于莎车县城西街道办嘉禾社区嘉禾小区28号楼莎车县星星幼儿园,两名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开始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幼儿园利用放学后空余时间组织10名幼儿园开展珠心算培训,收费收据显示每生每月收费450元,共收费4500元。该幼儿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款规定。执法检查于2025年9月18日11:50分结束。 | 当事人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款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尚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三)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 | 处罚500元 | 莎车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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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莎车县 | 新教莎罚字〔2025〕003号 | 莎车县新城幼儿园 | 张锋 | 教育局执法人员于9月18日上午12:15前往位于莎车县城西街道新城社区顺安小区4号楼后院莎车县新城幼儿园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开始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幼儿园在暑假期间组织12名大班幼儿开展幼小衔接课程,涉及小学语文、数学等学科类培训,收费收据显示每生每月收费400元,共收费4800元。该幼儿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款规定。执法检查于2025年9月18日13:40分结束。 | 当事人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款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尚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三)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 | 处罚500元 | 莎车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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