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机制
来源: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5-06-18 16:54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五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等突出问题,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评议考核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推动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领导小组
组长:冉振兴(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刘超(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玉明(党组成员、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主任)
王康康(副局长)
成员:王春雷(房产股股长)
贺冠雄(质监站副站长)
刘超(招标办负责人)
图孙卡热(村镇股股长)
冯雄鹰(消防办负责人)
元伟亮(建管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整改及结果运用。
二、考核对象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工作相关责任岗位人员。
三、考核内容与指标
(一)执法行为规范情况
1.是否存在违规异地执法:检查执法案件是否在法定管辖区域内开展,有无超越权限到异地实施执法检查、处罚等行为。
2.是否存在趋利性执法:核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否合理,有无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现象;罚款收入是否与执法人员绩效挂钩;是否存在为增加罚款收入而选择性执法。
3.是否存在“五乱”问题
乱收费: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乱罚款:审查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罚款依据是否充分,有无随意提高罚款标准、重复罚款、不履行告知义务等行为。
乱检查:检查执法检查计划是否科学合理,有无未经批准随意开展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情况;检查记录是否完整规范。
乱查封:核查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有无超范围、超期限查封,查封物品是否妥善保管。
(二)执法程序合法情况
1.执法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执法过程中是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
2.执法过程是否严格遵循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决定等法定程序,是否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合法权益。
3.执法文书是否规范、完整,法律依据引用是否准确,执法决定是否按时限执行。
(三)执法效能与服务情况
1.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是否及时受理、调查和反馈,案件办结率是否达标。
2.是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群众法律意识。
3.是否主动为企业提供执法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优化营商环境。
(四)执法监督与整改情况
1.是否自觉接受内部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监督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2.是否建立执法问题台账,对已发现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和“五乱”问题是否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效果是否明显。
四、考核方式
(一)日常考核(40%)
1.定期抽查执法案卷,检查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权行使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扣分。
2.通过执法信息平台,实时监控执法人员执法活动,对违规行为进行预警和纠正。
3.收集群众举报、投诉线索,核实处理后纳入考核。
(二)专项考核(30%)
针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和“五乱”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执法行为规范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结果作为季度考核重要依据。
(三)年终综合考核(30%)
1.组织服务对象、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开展民主测评,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态度、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价。
2.查阅年度执法工作总结、案件统计分析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等资料,全面评估执法工作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建管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考核工作,研究解决考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考核工作各环节责任人和责任分工,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有序开展。考核人员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健全长效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防止违规执法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持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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