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莎车县2025年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莎车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6-02-10 16:07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依法推进莎车县2025年城中村改造项目,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政府令第18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定的《莎车县2025年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论证。现将该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次改造项目涉及城北街道、城东街道、城中街道、城西街道、莎车镇、古勒巴格镇辖区内10个地块,共涉及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约3390户。具体征收范围以县政府发布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为准。
二、补偿方案主要内容摘要
本项目采取以实物安置的补偿方式。被征收房屋价值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用于置换政府统一提供的安置房源。方案同时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装饰装修补偿等作出了规定,并对在规定期限内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设置了安置奖励。
三、征求意见期限及方式
(一)征求意见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被征收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2629610833@qq.com
2.邮寄地址:莎车县浦莎大道与267乡道交叉口西南460米(莎车县城市建设档案馆),邮编:844700(请在信封上注明“城中村改造方案意见”),收件人:玛主任,联系电话:15109041402。
3.现场提交:可前往莎车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办公点莎车县城市建设档案馆提交书面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认为本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县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若申请召开听证会,请在本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莎车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并附具相关权利人签名材料。
五、后续工作安排
依据有关规定,现就该政策进行预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所提意见或建议应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个人提交的意见反馈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公众应在公示期内,按照公示要求的方式,提交反馈意见和建议,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意见,我中心将对此事项不再重复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满后,县人民政府将对收集到的公众意见进行汇总、研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将连同征求意见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莎车县2025年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莎车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莎车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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